最高院: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发放高利贷而借款,合同无效!(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相关解读) 法律籍汇 8月28日
基本案情2008年5月至2009年4月,李某陆续出借700万元给陈某某用于发放高利贷,每月从陈某某处获取4%或5%的利息。自借款时起,陈某某先后向李某、王某支付了利息共计233万元。2009年6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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