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拥有苹果手机 两男子砸奔驰车窗盗窃获刑
郑先生
房产纠纷,继承,析产,知识产权
由来:
为了拥有一部苹果手机,有人又干起了糊涂事,两名男子竟砸坏奔驰车车窗盗窃现金。96年出生的秦某和黎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过刑,二人在桂林打工的时候认识并一起租房居住。2016年11月13日凌晨,二人驾驶一辆助力车从桂林市窜至龙胜县县城,采取破坏汽车车窗玻璃的手段实施盗窃。在连续破窗盗窃几辆车得到少许财物后,二人在县城兴龙北路公路边看中一辆红色奔驰小汽车作为作案目标。于是由秦某负责望风,黎某用破窗器将红色奔驰小汽车主驾驶位后排的车窗破碎,然后钻进汽车翻找,在驾驶室的手扶箱里盗得现金2.3万元。得手后,二人连夜驾驶助力车逃回桂林市藏匿。后二人进行分赃,秦某分得1万元,黎某分得1.3万元。得钱后,二人分别使用赃款购买了一部苹果6S手机和一部步步高VIVOX7手机。2016年11月14、15日,二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黎某身上查获一部苹果6S手机和现金5千元,在秦某的住所查获一部步步高VIVOX7手机、现金5千元和蓝色破窗器一个。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缴获的赃款1万元依法发还了被害人。   经物价部门鉴定,涉案的苹果手机和步步高手机分别价值5800元、2798元,合计8598元。经二被告人和被害人同意,龙胜县人民检察院已将两部手机按照评估价值抵偿给被害人。
法庭辩论:
法庭判决:
律师评案:

黎某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有犯罪前科,秦某系累犯,均应从严惩处。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悔罪,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于 2017-09-14 18: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