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话题
发现
案例
土方
提问
登录
注册
我的主页
私信
设置
退出
写下你的问题
描述精确的问题更易得到解答
请选择
医疗
法律
请选择
请选择
问题描述(可选):
提交问题
发布案例
分类
法律综合
行政类
涉外类
刑事诉讼
民商类
经济类
公司类
民事类
劳动保障
物权确认,邻里纠纷,业主权,物业合同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返还原物纠纷 ,,所有权纠纷
人生损害,侵犯名誉
房产纠纷,房产合同,居间协议
合同纠纷,培训
交通事故
遗产,析产,确权,遗嘱继承
妇幼保护
借款合同
婚姻家庭,财产,赡养,赠与
维权,索赔,财产损害赔偿
医疗纠纷
企业,个人,民间借贷
工程拖欠,分包合同,
宅基地,土地,动迁安置
股权转让
排除妨害纠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来自:
民事类
-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顾嘉琳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
共有纠纷一案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共有。本案中,宋某某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其近亲属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享有独立的赔偿请求权,就其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费用及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收入损失等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有权作为赔
阅读全文
0
分享
感谢费
微信扫一扫
来自:
民事类
-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王晶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 上海。虹口区
家庭关系恶化,一方可要求分割共有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
阅读全文
1
分享
感谢费
微信扫一扫
来自:
民事类
-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王晶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 上海。虹口区
承租公房拆迁,私房曾动拆迁过的不影响其成为同住人
三、同住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答: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所指的同住人概念不同,本解答所指的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
阅读全文
1
分享
感谢费
微信扫一扫
来自:
民事类
-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周保民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海淀
房产共有纠纷一案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首先,《意见书》以及《证明》所处分的财产权益应该是91排9号房屋的承租权而非所有权。《意见书》虽约定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将91排9号房屋转让过户给马某1,但91
阅读全文
0
分享
感谢费
微信扫一扫
来自:
民事类
-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王峰旗 律师
法律硕士 上海徐汇
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
系争房屋权利人为徐XX,其于1996年4月6日报死亡,其配偶先于其死亡,生效判决确认原、被告按份共有系争房屋,各占二分之一份额,故双方应共同享有系争房屋拆迁所得的安置份额。按照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取得货
阅读全文
0
分享
感谢费
微信扫一扫
来自:
民事类
-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王峰旗 律师
法律硕士 上海徐汇
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
系争房屋征收后,原、被告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补偿款内部分割,期间双方就2,444,640元补偿款达成均分协议并切实履行,对此本院予以尊重,事实上对于系争6万元双方亦应秉持协商的宗旨妥善处理。现今产生纷争
阅读全文
1
分享
感谢费
微信扫一扫
来自:
民事类
-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王峰旗 律师
法律硕士 上海徐汇
共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根据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对象为获得新分配住房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在住所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年满18岁的同住成年人。同住人是指本处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他处无住房或他处虽有
阅读全文
1
分享
感谢费
微信扫一扫
来自:
民事类
- 共有物分割,共有物确认
王峰旗 律师
法律硕士 上海徐汇
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
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阅读全文
0
分享
感谢费
微信扫一扫
更多
付费咨询
特别邀请
律师
医生
黄倩云律师
上海理帅律师事务所
王峰旗
百仙聚上海衡铭律师事务所
房产纠纷,析产,遗产继承,知识产权
沈成兴 主任医师 / 副教授
上海第六人民医院 - 心血管内科
陆建英主任医师
上海岳阳医院
我的收藏
我的关注的问题
我的邀请
微信扫码支付
发布案例
请详细描述您需要发布的案例
请选择
法律综合
行政类
涉外类
刑事诉讼
民商类
经济类
公司类
民事类
劳动保障
请选择
律师评案:
提交问题